东北网1月17日讯 记者在15日召开的哈尔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哈市物价部门将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据哈市物价局局长蔺相才介绍,2008年哈市各级物价部门检查规范有价单位13424家次,实施经济制裁1675.95万元。重点规范了教育、劳动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清理收费标准8461项,总额8000余万元,对工商、教育等部门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调定价格61件,总额8.79亿元。
今年,哈市物价部门将着力抓好价格调控,加强价格预警,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加强涉农价格监管,积极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全面做好灾后重建建材价格的监管,坚决打击乱涨价行为;继续做好民生价格监管,改进房地产价格与收费监管等。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