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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布七起非法出版大案
2009-01-18 15:58:02 来源:人民网  作者: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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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 全国“扫黄打非”办1月8日公布了7起已经侦破的非法出版重大案件。一批经营额高达千万余元集排版、制版、印刷、装订、批发和零售一条龙的非法出版团伙被彻底捣毁。7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抓捕归案并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部分已经被司法宣判。

  7起案件包括:广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协调督办的河北-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已经宣判的南京“12·08”储运非法出版物案;大批量贩卖地下“六合彩”码书码报的湖南岳阳“11·01”非法出版经营案;湖北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已经宣判的咸宁“4·01”印制非法出版物案;黑龙江省公安厅重点督办的哈尔滨“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及福建三明“8·30”非法出版案。

  1.广州“3.13”特大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3月13至14日,广州市公安局会同市文化执法总队,海珠、荔湾、天河区文化执法队,成功打掉一个制售境外非法出版物的团伙,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人,查获储存非法出版物窝点3个,收缴涉及香港、澳门、日本、韩国、英、美等地境外出版物和境内盗版出版物共计242个品种22万余册,涉案价值达2000余万元。

  3月13日,广州市文化执法总队接到市公安局消息后,在荔湾区3个特大仓储非法出版物的仓库窝点对仓库内的涉嫌非法出版物进行了现场取证、分类、抽样、登记保存,共登记保存涉嫌非法出版物3.96万册。当日16时30分,又有一辆装有约3000本《鼠年运程》图书的小货车驶入现场。经现场询问司机,获取源头线索,市文化执法总队即赶赴广州市彩华印刷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彩裕印务有限公司检查,分别发现少量《鼠年运程》装订散页及半成品和《说地谈天》等630册涉嫌非法出版物。3月14日,市文化执法总队在荔湾区一个特大仓库内,查获涉嫌非法出版物共计18.832万册。

  经初步调查,该团伙经营非法出版物已有多年,主要通过代售方式批发给广州地区的零售报刊亭、地摊、无证照书店等经营者,是广州书报刊销售境外出版物的主要供货商,并有亲属直接从事书报刊零售经营。越秀、海珠、荔湾文化执法队迅速采取行动,对与“3.13”案有直接关系的3家无证书报摊进行了查处取缔。

  目前,马某、张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抓捕归案,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理起诉。

  2.河北-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初,广州市“扫黄打非”办通过对市场调查发现,广州天河有一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团伙,其进货渠道来自河北省石家庄市。3月1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协调公安部、广东省“扫黄打非”办、广州市“扫黄打非”办在京召开案件协调会,决定将此案定名为广州“3.18”非法出版物案,部署组织查处工作。

  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协调督办下,在广东、河北公安、“扫黄打非”部门的紧密配合下,根据广州方面提供的线索,9月22日,河北公安、新闻出版部门查获了河北方面嫌疑人张某准备发出的非法出版物1700余本。11月4日,河北公安部门对嫌疑人张某等4人实施抓捕,并查获其存储仓库2处,现场查获非法出版物1.4万余册,彻底捣毁了这一集排版、制版、印刷、装订一条龙的非法出版窝点。11月5日下午,广州市方面将“3.18”案的主要嫌疑人姚某抓获。至此,该案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抓捕归案。目前,此案已移送检察院审理。

  3.南京“12.08”储运非法出版物案

  2007年12月8日,南京市下关公安分局民警在晚巡逻时,查获一辆可疑小型面包车,检查发现该车装有非法图书和报刊共24包。其中,《新中央机密》等非法出版物8个品种3027册、码洋12万余元,《环球时闻》、《家庭主妇报》等非法报刊593份、码洋688元,司机陈某系外地来宁从事个体货运业务人员,称被查非法书报刊为他人委托运输,拒不交待货主姓名和住址。12月9日,南京市“扫黄打非”办与下关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联合出动对陈某位于该市建邺区下圩村62号的暂住地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一所即将拆迁的破旧民房中,发现两间堆满大量非法出版物的仓库。经清点,共有盗版《申论与写作过关宝典》等非法图书154种1.5万余册、码洋37万元。

  司机陈某在沉默3天后交待了幕后货主及其住址。根据已掌握的情况,专案组积极开展内查外调,一方面将主犯陈某某列入全国“在逃”网,开展网上追逃,并将案件上报南京市公安局和江苏省公安厅,案件被江苏省公安厅列为挂牌案件。另一方面加强对货运站等的调查,收集线索,固定证据。同时,成立专门抓逃小组,在陈某某的户籍地、暂住地及其主要关系人居住地布控。通过多次长途外调、蹲点守候和大量调查取证,专案组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3月初,办案人员利用技侦手段,及时追踪到主犯陈某某的行迹,并最终在南京一藏匿地成功将其抓获。

  2008年7月20日,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4.湖南岳阳“11.01”非法出版经营案

  2007年下半年,岳阳市巡特警支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市梅溪桥地带有人大批量贩卖地下“六合彩”码书码报。2007年11月1日、12日,公安民警先后在梅溪桥市场抓获正在贩卖码书码报的犯罪嫌疑人庞某、刘某和陈某,收缴码书码报共1.8万余册。据三人交待,他们所贩卖的码书码报全部来自深圳的陈某,仅2007年9至11月份,就先后从陈某处购得码书4.9万余册,非法交易金额15万余元。

  2007年11月26日,涉案嫌疑人陈某在深圳落网。经查,陈某贩卖的码书码报均通过电话订货—银行汇款—货运站发货的方式购自于广东省佛山市的黄某,然后陈某再批给岳阳的庞某等6个下线,先后贩卖码书10万余册,涉案金额近30万元。12月7日,专案组在佛山市黄岐镇将黄某抓获。经审查,以黄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05年开始从事贩卖码书码报活动,该团伙基本呈塔式结构,其货源主要来源于广东、海南、福建等地,供货人有许某、江某等16人,犯罪嫌疑人陈某为其下线,主要负责联系岳阳的买家,另外还有3人专为黄某收单,4人专门负责开车送货。仅2007年9月2日至12月7日,由黄某经手的非法经营额就达1280万元。

  原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建国对此案高度重视,专门指示将该案的四个环节(编辑、印刷、运输、销售)弄清楚,对主要案犯要做到该判的判,该办的办。湖南省“扫黄打非”办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力量对专案组送审的《急旋风特码救世主》等70种书刊进行鉴定。岳阳市“扫黄打非”办与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密切配合,从案发至2008年9月18日,岳阳市新闻出版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岳阳市公安部门出动干警3000人次,调取相关书证近10万页,对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审讯157次,形成笔录材料2753页,对银行和通讯部门提取的72万个数据进行了整理排查,查处冻结涉案资金账户15个。

  2008年11月17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蔡某、莫某、黄某等六人5年至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包括主要犯罪嫌疑人黄某等在内的若干人正在等待法院审判。

  5.湖北咸宁“4.01”印制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4月1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反映咸宁市一家印刷厂正在印刷非法出版物,印数1万册,即将发往上海。4月2日,湖北省“扫黄打非”办派人赶往咸宁现场督办,协调咸宁市公安、新闻出版、“扫黄打非”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涉案的笔架山印务公司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非法出版物尚未印完、装订的散页,以及PS版、硫酸纸等。据该公司有关人员交待,3月1日,该厂受书商委托,印制非法出版物,其中已印制的非法出版物2700套(5400册)已于3月8日经武汉送往上海并被上海市宝山区文化执法大队查扣。咸宁市公安部门已抓获笔架山印务公司老板孙某,6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将涉案人员张某抓获并移送咸宁市公安局刑拘。5月31日,咸宁市公安部门在山东将委印书商尹某抓捕归案。

  2008年11月7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不法书商尹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咸宁市笔架山印刷厂厂长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千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咸宁市笔架山印刷厂罚金一万元。

  6.哈尔滨“5.24”特大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2008年2月15日,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哈尔滨市区检查出版物市场时,当场查获非法出版物20余册。黑龙江省“扫黄打非”办对此高度警觉和重视,迅速协调省公安厅、哈尔滨市“扫黄打非”办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该案件协商会,决定该案由黑龙江省公安厅督办,由哈尔滨市公安局管辖并指令刑侦支队组成专案组负责该案的侦破工作。5月24日,有线索反映,杨某驾驶面包车将10余包淫秽书刊送往火车站货运站,并通过王某接货后正准备向外省发货。专案组果断出击,将二人当场抓获,从面包车上查获《乱伦》、《别墅卖淫女》、《旺角黑夜》等6种淫秽书刊240余册。

  经过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突审,专案组认定,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分工,利用隐藏在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内的黑印刷厂点,专门从事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印刷,并集印刷、贩卖、传播为一体,人员众多的特大犯罪团伙。为防止犯罪嫌疑人转移或毁灭犯罪证据,专案组立即赶赴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薛家屯的黑印刷厂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收缴非法出版物10余种100余册、淫秽色情书刊2000余册、未封装半成品淫秽书刊2000余册、未装订散页40000余页、PS版320张,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13台印刷机、装订机等各类机器设备,抓获印刷工人申某、邵某等人。并以此为线索抓获主要涉案嫌疑人杨某及团伙成员王某、马某等3人。

  经查,从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间,杨某将非法出版物的激光印刷版及纸张提供给由王某、石某等人开办的黑印刷厂,在马某的指导下,由申某、邵某等工人制成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截止案发,已在该印刷厂印刷非法出版物3万余册、淫秽色情出版物30余万册。这些非法出版物由杨某及其妻姐王某等人分发至沈阳、长春、吉林、河北、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等地及哈尔滨火车站地下商场、道外南极书城等地进行销售,非法获利。

  目前,此案已抓获嫌疑人10名,现已移交检察院提请起诉。

  7.福建三明“8.30”非法出版案

  2007年8月30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的大力支持及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的配合下,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专案组在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一举捣毁了盘踞京城达8年之久,长期向全国各地贩卖虚假书号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北京文华图书编著中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冷某兄弟二人,扣押了涉嫌非法出版的图书103种,目前已经确定其中的79种图书系假冒多家出版社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从被查扣图书的版权页分析,该窝点非法出版的图书在30万册以上,非法经营额高达千万余元。

  经查,冷某等人自1999年3月以来,在未取得图书出版许可证的情况下,以虚构的“北京文华图书编著中心”及假冒文化部《文化大视野》编委会等名义,向包括福建省三明市在内的全国各地文学爱好者征稿,使用假书号并假冒作家出版社等知名出版社名义,大肆从事非法出版活动,并向各应征作者收取书号费、出版费等费用,从中牟取非法暴利。

  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