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市民过小年买“花炮” 金牛烟花“牛劲十足”
2009-01-19 13:42:0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高龙彬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月19日讯 昨天,是按规定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一天,烟花爆竹摊点在市内纷纷“亮相”。

  昨天上午,在道外区的一个早市,一位市民拎着一大包刚买的烟花爆竹,面露喜色地告诉记者:“今天是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了,孩子要买烟花爆竹,我们赶早就出来了。”在道里区顾乡大街,一位摊主介绍,“今天在我们摊位上挑选烟花爆竹的市民挺多,新品种特别受欢迎。”一位姓王的市民拿着一个金牛烟花说:“今年是牛年,这个金牛活灵活现,放起来肯定“牛劲十足”。

  记者在道外区的一个摊点上,看到了巴彦县同乐焰花有限公司生产的烟花爆竹。据有关人员介绍,2008年10月8日,哈尔滨市双城市烟花炮竹厂、巴彦县同乐焰花有限公司、尚志市烟花厂3家“地产”烟花爆竹企业,因存在安全隐患,被依法实施关停。至此,烟花爆竹生产在哈尔滨市“退市”。“虽然生产厂家关停了,但其生产的烟花爆竹,在保质期内的仍可以销售。”这可能是哈尔滨市生产的最后一批“花炮”产品了。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网点上,悬挂着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的条幅,销售人员胸前佩戴着上岗资格证。记者从南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临时经营网点的间隔应在50米以上,且周边10米范围内无明火使用设施设备,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聚集场所或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根据公安部门下发的《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区建成区域内1月1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2月9日(农历一月十五),每日6时至24时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