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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卖车误将15900元写成10590元 法院判返还差款
2009-01-20 15:03:2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夏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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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0日讯  业务员在出售车辆时,误将价格15900元写为10590元,业务员发现后向购车者讨要。购车者认为双方买卖合同成立,符合法律规定,拒不返还。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购车者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差款。

  去年6月4日,哈市道里区某镇农民高某到哈市某农机公司购买一辆三轮农用车,业务员将价格15900元误写为10590元,财务人员按照误写的价格收取了购车款。当日下午,财务结算时查出有5310元的车款未收,经核实票据发现高某的票据出现笔误。其后,农机公司业务员多次找到高某协商退款。但高某认为双方车辆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现农机公司再次向他索要5310元,没有法律依据。

  经法庭调取农机公司的出厂价及一段时间出售同种车辆的发票,近日,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高某的行为为不当得利,应依法返还差款。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