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讯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全省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自2007年我省启动解欠工作以来,截至2008年12月25日,全省偿还拖欠204.85万名职工工资130.26亿元。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一些企业由于没有有效转换经营机制等原因,出现了亏损现象,有的长期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况,并引发了拖欠职工工资的问题。2006年,国务院解欠办与我省签订责任状,要求我省在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解欠工作任务。随后,我省成立了多个部门联合的工作小组,共有5500多人从事解欠工作。从制定政策、沟通协调、摸底认定、实名制录入、申报审核等工作入手完成了解欠任务。
下一步,我省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预防产生工资拖欠问题。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投诉举报专查、审查用人单位书面材料以及专项执法检查等有效形式,严厉打击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违法行为,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全省每名农民工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工资报酬;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将我省的工资保障金制度由农民工逐步扩大到所有劳动者,由建筑领域逐步扩大到餐饮服务业、加工制造业、交通、水利等领域,以确保更多的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农民工等部分劳动者工资增长缓慢、工资水平偏低的问题;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控作用,根据全省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同时,我省还将发挥行政司法联动作用,严厉打击欠薪逃逸行为,对恶意欠薪逃逸的业主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企业欠薪逃逸情况,引导职工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保全,防止哄抢、破坏企业资产的恶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