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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种人”春节前后领热补 哈尔滨近5万困难家庭受益
2009-01-22 07:42:0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崔秋涛 谭启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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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2日讯 记者21日从哈尔滨市供热办获悉,为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等“七种人”的暖屋子,经申报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本供热期约5万户城市困难居民可享受政府供热补贴,春节前后,6600余万元热费补贴资金将陆续拨付到位。

  据了解,按照哈尔滨市供热办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发的《城市供热保障审批管理软件系统》,哈尔滨市在全国首次推行城市困难居民热费补贴网上申报、网上认定、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经过市、区供热、财政部门和各级民政、劳动、老干部管理等部门审核。截至1月16日,经复审合格的供热保障对象家庭49563户,财政部门筹集热保补贴资金6627.36万元,春节前后,补贴资金将陆续拨付到位。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使用供热保障微机管理系统,减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维护了热费补贴制度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平性。保障补贴资金迅速发放到位,一方面确保困难居民住上暖屋子,另一方面将有效缓解供热企业煤炭采购资金紧张状况,对保证后期供热平稳运行发挥重要作用。市政府要求各区供热办要严格按照规定,切实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把好事办好。

  附:享受热补政策“七种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

  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失业救济对象。

  市属国有福利企业残疾职工。

  单位关停破产等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

  经批准的市、区属国有关停破产企业离休人员(不含由市离休干部管理中心支付热费的离休人员或关停破产时已向个人支付热费的离休人员)。

  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不含破产时已从破产费中预留并委托社会保险机构发放采暖费的退休人员,或企业破产时已向职工个人支付热费的退休人员)。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