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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轻微肇事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
2009-01-23 16:17:37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高中华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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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3日讯 近日,大雪导致哈市市区路面刮碰、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肇事车辆停留在现场没有及时撤离,而导致路面交通出现严重拥堵。交警部门和保险部门提醒,根据1月1日施行的《黑龙江省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试行)》,市区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以减少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仅造成2000元以下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画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同时可采用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有关财产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当迅速到现场核定车辆损失额度,与当事人协商赔偿方式。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哈市路面发生的2000元以下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事故民警已经不再到现场勘查处理,事故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尽量避免因小事故而影响交通。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