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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问题被单位退回毕业生档案将被转回生源地
2009-02-03 16:21:0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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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但是在大三学期因为个人问题在学校受过处分,目前我已经与哈市一家用人单位洽谈得差不多了,但是一直担心对方因为我以前的失误而将我退回。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对方一旦将我退回,那么我的档案和户口将会如何被处理?王新

  答:据省教育厅学生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品质表现一贯不好,在校期间受过较重处分的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仍没有用人单位接收的,或因表现恶劣而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将不再对其负就业责任,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等关系将由学校转回生源所在地,让其自谋职业。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