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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美汉森啤酒烤肉广场出纳干13天没工资 反倒交160元
2009-02-04 12:01:15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陈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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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4日讯 2日上午,哈市的祁春英打来电话反映,她前不久在一家饭店做出纳工作,老板以账目有问题为由,不仅强行扣罚了她的全部工资,还让她倒交了160元钱,祁春英觉得十分冤枉。

  祁春英介绍说,1月18日她在哈市中山路上的“南美汉森啤酒烤肉广场”找了一份出纳的工作。当时与饭店老板商定的工资是每月1200元。当天祁春英便与原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交接,正式上岗。1月30日上午,饭店的闻经理找到了祁春英。闻经理表示,有一张买材料的报销票据有问题,票据上的4661元被改成了4061元,票据的改动时间是1月20日。闻经理认为祁春英应为此事负责,并因此停止了祁春英的工作。随后,饭店方面扣罚了祁春英此前13天的全部工资,同时还让她再交出160元,补足所差钱款。祁女士对此非常气愤,她表示,闻经理所说的账目单据上并没有她的签字,根本不是她经手处理的,完全属于她交接前出现的问题,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2日,记者联系到了“南美汉森啤酒烤肉广场”的闻经理。闻经理表示,票据有明显被改动的痕迹,出现了差账情况,而作为出纳的祁春英根本解释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所以此事应由祁春英负责。按照饭店的有关规定,祁春英属于严重违纪,应该全额扣罚工资,同时补交所差钱款。

  对于祁春英的遭遇,记者咨询了黑龙江省金马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马律师表示,作为一名财务人员,出现这种账目不清楚的情况,这说明祁女士的工作上存在着一定的瑕疵。但另一方面,这家饭店随意全额扣罚员工工资的做法也是欠妥的,如果认为员工的行为对饭店构成了影响,饭店完全可以依照双方的合同进行处理,也可以诉诸法律。同样,祁女士可以通过劳动部门要回属于自己的工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为自己讨回公道。

  马律师提醒,劳动者在到用工单位工作时,要签正规的劳动合同,同时一定要详细了解用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遇到认为不合理的制度自己要提出修改意见。出现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等问题时,劳动者一定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