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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药品“拆零卖” 避免家庭存放过期药品
2009-02-11 10:54:4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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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1日讯 市民刘先生前段时间胃不舒服,打算买几片胃药,可连续走进几家药店,都没有拆零销售的。“其实,这药吃个一两片就行!”刘先生抱怨说。采访中,不少市民都表达了希望设置拆零柜台的想法。市民张女士说,家里人经常有个头疼脑热的需要买药,但大多是只吃几片,剩下的经常放过期,最后只能丢掉。

  关于药品拆零销售,2001年国家颁布的《药品质量经营管理规范》规定,药店应设置专门的拆零柜台,该项规定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大量过期药的产生。然而,记者在市区内走访发现,大部分药店并未按照要求设置拆零柜台,即使设有拆零柜台也仅出售止痛片等药品,种类极少。

  近几天,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药店,在红旗大街和赣水路交叉口位置的红旗大药房内,记者看一处柜台玻璃窗外侧醒目的写着“拆零药台”,询问这些药是否都可以拆零卖,售货员说不可以。记者问,标明拆零柜台为啥不拆零?售货员说,按要求必须设。之后,记者走访了20余家药店发现,大多数药店都没有设置拆零柜台,少数几家药店设有拆零柜台,却仅限于去痛片和感冒胶囊,品种单一。

  采访中,一家连锁药店店主说,以前她也拆零卖药,但打开包装后,以后来的顾客就不愿意再买这瓶药了,导致这些药卖不出去。而另一店主则表示,商家开店就是为了营利,拆零卖几片药的利润肯定和整盒卖的利润不同,而且拆零太麻烦。因为拆零卖药后,需要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用方法、有效期等内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药店在拆零销售药品时,可拆零售卖的药品品种有限,并且没有注明规格、用法用量等。另外,购药后的小票上也未注明药品的详细情况,一旦出问题,维权无据,这让不少消费者很犯难。

  对此,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场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建议药品生产商设计拆零规格和包装,同时要求药品拆零销售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对于哈市药店“拆零柜台”的现状,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药店的确应该设置拆零柜台,为的是方便消费者,药店是否设置拆零专柜,并不是强制性的要求,而是一种市场性选择。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