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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就业局解答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确保年内就业
2009-02-12 08:04:1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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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2日讯 如何为大中专毕业生落实更多的工作岗位,成为眼下哈市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10日,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做客本报“生活直播室”时,该局副局长常宝明和就业部处长宋晓民,对我省今年计划开展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活动、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援助政策进行了权威解答。

  问:解决大学生就业难有没有具体的文件或援助方案?

  常宝明:我省将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带动、开发就业岗位安置、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方面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题,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此外,今年县(区)级以下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将主要面向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

  问:今年将开展哪些有针对性的活动?

  宋晓民:今年我省将依托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组织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另外,各市(地)还将有选择地开展“网络大招聘”和“创业助我行”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内的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等。

  问:大学生若“自主创业”,我省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如何获得更多的创业项目?

  常宝明:就业部门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农村、面向中小企业就业,鼓励和倡导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办理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不但可以获得免费的创业培训,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还将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同时还可享受到税收、工商执照办理等费用减免政策。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不但可以通过各地劳动部门开办的创业培训机构获得创业项目,还可以在每年春秋两季的创业服务周活动中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另外,通过人力资源部网站和各省劳动部门网站也可查看合适的创业项目。

  问:对于低保家庭或困难家庭的大学毕业生有没有就业援助政策倾斜?

  宋晓民:对于家庭困难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中的未就业毕业生,我省将提供有针对性的及时就业援助。通过提供有计划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确保其年内就业;通过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使这类人员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毕业生只需要到家庭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携带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便可办理《就(失)业登记证》,同时享受到相应的政策。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