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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部门与吉林省、内蒙古加强区域间合作
2009-02-12 22:01:30 来源:东北网  作者: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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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事局发布会现场.
  东北网2月12日讯 (记者 邵奇) 2008年5月和2008年7月,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协调黑龙江海事局分别与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签署了《吉林、黑龙江二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备忘录》、《内蒙古、黑龙江二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备忘录》。这是记者在12日黑龙江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黑龙江省松花江、嫩江与吉林省、内蒙古区共管水域长达852公路。(蒙521公里)(吉322公路)2008年黑龙江海事局为了加强相邻省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跨省海事区域联动机制协作,使共管水域和相邻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管工作长期保持协调配合,反应快速、步调一致,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共管水域的安全长效管理机制,2008年5月和7月我局分别与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内蒙古区交通厅海事处签署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合作机制备忘录。并在今年7月份进行了我局与两省区的联合巡航检查。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