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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局十大举措服务龙江科学发展
2009-02-03 10:01:45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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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3日讯 为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到实处,真正做到边学习边实践,省海事局紧跟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重大部署,加快海事职能转变,拓宽综合服务领域,全面履行职责,推出了服务龙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十大举措”。

  一、支持龙江航运业发展。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和服务引导作用,吸引外省海运企业落户黑龙江,培育和发展黑龙江江海联运及海运市场;适应内河航运业发展需要,推行“信用监管”模式,对安全诚信船舶实行定期签证、远程签证等便民措施,加快船舶港口周转,提高航运企业营运效率。

  二、促进龙江海员产业发展。争取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评估发证权,建立船员考试中心;扶持海员培训学校建设,加快海员产业发展,壮大海员劳务输出队伍;扩大急需的船舶焊工培训规模,促进学生和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拓宽劳动力就业渠道。

  三、助推龙江修造船业发展。升级船舶检验资质,加强与俄方船检部门的磋商,建立双方合作机制,搞好船舶检验《规范》和业务对接,理顺相关政策,推进双方深度合作,方便和吸引俄罗斯修造船客户,助推我省修造船业和船用产品制造业发展。

  四、构筑龙江水上安全线。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突出界江管理,确保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加大投入,实施重点水域VHF、CCTV监控和佳木斯等海事综合基地建设,提高有效监管能力,减少水上交通事故,创造和谐发展环境。

  五、完善龙江水上搜救应急体系。在健全机构的基础上,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为水上应急事件的快速高效处置创造良好条件。六、实施龙江“绿色航运”战略。配合《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加快大顶子航电枢纽等溢油应急基地建设,完善通航水域船舶溢油应急体系;推动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建设,严格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减少船舶污染事故率,大力推进“绿色航运”战略的实施,让航运更环保,让江河更清洁。七、优化龙江水工建设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振兴规划的实施,为我省规划建设中的航电枢纽建设、港口建设、跨江桥梁建设、跨江管道建设,特别是抚远三角洲开发建设等水上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提供便利。

  八、深化国际省际间海事合作。深化中俄双方海事部门已经建立的合作机制的具体运行和完善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好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水上安全的两大职能;深化与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海事部门已签署建立的合作机制,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发挥区域间的协调配合作用。

  九、创建开放口岸快捷通道。发挥水路口岸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联检单位,优化通关环境,简化通关手续,提高国际运输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效率,建立高效快捷通道,推动中俄边境贸易发展。

  十、大力支持水上旅游业的发展,打造乡镇交通“平安渡”。发挥海事专业优势,在界江游、漂流游和旅游景点水上旅游项目开发推进过程中,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水上旅游业安全规范发展;继续规范乡镇农用船管理,无偿为乡镇农用船舶履行法定检验,推行“三证合一”便民措施;免费对乡镇农用船舶驾机员进行培训,确保农民乘上“平安渡”、坐上“放心船”。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