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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拟调整相关收费标准 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09-02-14 08:36:54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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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14日讯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已起草了收费新规,昨起通过哈尔滨价格信息网(//www.hrbpb.gov.cn)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哈尔滨市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1996年由省里统一制定。随着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幼儿园逐步与主办单位剥离,财政差额拨款逐渐减少,教师及职工工资均需自筹解决。为解决资金紧张问题,有的幼儿园通过办各类特长班、兴趣班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有的幼儿园违背班额规定,以超额招生来扩充资金来源,同时每名幼儿每月也要缴纳较多的费用,造成了收费不规范,也影响了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环境安全和教育效果,收费问题投诉不断。

  为此,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通过大量调研以及比照长春、大庆等多个城市标准,并结合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的实际情况,于日前共同起草了《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幼儿园收费应当按照分类管理、按级定价、优质优价、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幼儿园不同的经营主体,明确了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等3种形式,其中,对执行政府定价的财政拨款类公办示范园,拟定管理费、保教费和杂费标准分别为180元、150元和20元,一级幼儿园为120元、100元和20元。

  该《暂行规定》明确提出,禁止幼儿园在幼儿在园期间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为由另行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园费、赞助费、支教费等。该《暂行规定》还在班额、退园、退费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