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18日讯 记者17日从哈市民政局了解到,从3月起,哈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由法规确定的60日内办理改革为“即时办理”,服务对象在审批过程中,只要要件齐全,当时就可以拿到批件和证照,最大限度减少环节、缩短时限。
据介绍,哈市2000年启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工作,与市委组织部、科技局、文化局等部门联合对经各级业务主管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进行复查,统一纳入民政部门归口登记。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2005年,哈市民政局将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入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审批时间长、效率不高,给民办非企业发展带来制约。哈市民政局经过认真调研,采取精简提速、一步到位的做法,将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批时限全部提速为“即时办理”,即申请者提供材料齐全后,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由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当时出文,当时发照,全面实现新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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