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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开辟就业渠道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争取全就业
2009-02-26 07:15:50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陈程 闫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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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6日讯 为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能够顺利就业,市人事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哈尔滨市困难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全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在校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建立信息库为毕业生就业提供跟踪服务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应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开展求职登记服务,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做好就业信息管理。重点摸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数量、结构、家庭经济状况、培训需求和就业意向等信息,实行动态跟踪服务,为困难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服务。

  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毕业生

  哈尔滨市将积极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服务,引导高校困难毕业生先就业后择业、先就业后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盯人帮扶,争取实现100%就业。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费人事档案托管,免收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根据“六个一百”项目建设需要开辟就业渠道

  据了解,市人事主管部门将紧紧跟进“六个一百”建设项目,开展岗位需求的专项调查,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拓展“三支一扶”服务项目和开展就业见习实践活动,对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参加“三支一扶”服务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实践。

  提供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困难家庭毕业生创业

  市人事主管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在市场准入、税费减免、小额贷款、进入“孵化”基地以及创业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鼓励支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根据《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千方百计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哈尔滨市保稳定、保民生、促增长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