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楼外悬挂的物品。
东北网2月26日讯 25日,哈市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一些居民楼的住户将物品悬挂在窗外,给过往行人造成了安全隐患。
25日8时许,家住哈市南岗区某小区的王先生经过某单元楼时,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从天而降落在距他不到半米的人行路上,王先生被吓出一身冷汗,打开塑料袋一看里面是冻饺子,他抬头喊了几声,无人回应。王先生说,高空坠物太危险了,他看到小区内不少人家都在窗户外或阳台外挂着物品。
在辽阳街上,记者看到一些居民还在阳台外搭建了“储物台”。一位市民表示,夏季,有的住户还把花盆之类的杂物放在窗台边上,风大的时候,极易吹落,给行人带来很大的危险。
哈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建筑物的阳台外及窗外不得悬挂物品,拒不整改者,将给予罚款处理。哈市某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说,按法规,阳台外或窗外悬挂的物品脱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物品的所有者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