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7日讯 记者从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建设良好城市环境,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哈尔滨市近期将出台《哈尔滨市实行门前四包责任制规定》,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将承担门前划定相应责任区范围内的城市容貌、卫生、绿化、亮化管理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单位将受到处罚。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承担“门前四包”
根据《规定》,在城市街道两侧临街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等都承担相应“门前四包”责任。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内临街单位、个体业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并对临街单位、个人业户履行责任的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临街单位、个体业户拒绝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签订;逾期仍不签订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在信用评价、评优评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方面实行否决。
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门前四包”责任区范围为: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人行道路边石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无人行道的城市道路临街单位、个体业户责任区范围为:纵向自临街建筑外墙根起至道路中心线止,横向以左右相邻交接线为界形成的区域。
“四包”责任为容貌、卫生、绿化、亮化
包容貌———保持自有建筑物立面整洁,不乱贴、乱画、乱挂,牌匾、广告等户外宣示物无破字。
包卫生———保持责任区内地面清洁,不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
包绿化———爱护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不在树木上拴绳挂物和损坏花草树木、园林设施、侵占绿地。
包亮化———保持自有建筑物、牌匾、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化设施整洁、完好,按规定开启自设的建筑物灯饰。
临街单位有权劝阻举报破坏环境行为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发现其他单位和人员在责任区范围内从事乱贴、乱画、乱挂,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废弃物,占道经营、作业,乱设摊点、乱停车辆,乱堆、乱倒、乱搭、乱挖,毁坏树木、绿地和园林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临街单位、个体业户门前责任区内达不到“门前四包”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有关法规、规章未作规定的,可以依据本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