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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落实科学发展观 深入推进“四型”系统建设
2009-03-03 16:27:17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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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3日讯 (记者 赵海) 在全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省司法厅从2008年9月底以来,在省直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在全省司法系统内开展“四型”系统建设。

  司法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服务和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工作定位,深入推进服务型、创新型、管理型、发展型“四型”系统建设,通过“四型”系统建设这一载体,切实解决好当前存在的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我省实现更大发展、更好发展、更快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并将这些内容确定为今年的工作重点。

  他们把服务大局定为推进“四型”系统建设必须坚持的根本宗旨,司法厅进一步规范监狱体制改革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劳动教养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公证制度和律师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调处纠纷、预防矛盾、促进信访问题解决“调、防、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司法厅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摆在重要位置,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落实方案。厅党委先后两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厅党委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和《整改落实事项责任分解表》,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司法厅研究确定了整改法律服务工作便民措施落实不够、从优待警政策落实不到位、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合理、法律服务领域不宽、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高、法律服务工作服务民生力度不够大、监管安全存在潜在风险、劳教事业面临发展困境、监狱劳教系统内民生问题解决力度不够大、人民调解作用发展不充分、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惠农政策没有全面争取到位和狱所经济发展缓慢共14个整改项目,并对每个整改项目的整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共计47项具体措施,分近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司法厅通过开展“四型”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水平,尽最大努力地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