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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总工会免费培训农民工 提供资金援助解困境
2009-03-05 09:12:09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王哲 马晓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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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5日讯 针对当前农民工就业和生活方面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日前市总工会启动“农民工援助行动”,推出四大举措,并作出“农民工要就业、想培训找工会”,“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的承诺。

  岗位援助、创业指导帮农民工就业

  为帮助返乡农民工实现就业,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区、县(市)总工会及帮扶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专人负责,并与政府劳动部门的就业信息网络实现共享,及时向农民工发布就业岗位信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举办“春风行动”、“三八大集”、“民营企业招聘周”、“保姆专场招聘会”,以及配合有关部门下乡招聘等形式,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在乡(镇)工会和行政村工会建立农民工就业信息员队伍,乡(镇)工会和村级工会主席作为就业信息员,及时收集并发送求职和用工信息,为返乡农民工找工作。市、区、县(市)帮扶中心指定专人从事农民工就业安置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开发就业岗位。对已经确定创业项目的农民工,市总工会将协调配合政府劳动、农委部门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助贷工作,指定专人为农民工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尽量帮助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快捷方便地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免费培训让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

  积极与政府“阳光工程”等培训主管部门协调,为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积极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取得一定技能的农民工给予技术水平认定,颁发相应的技能资格和技术等级证书。结合哈尔滨市“六个一百”大项目建设的需要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根据农民工的自身需要和城镇第三产业的用工需求,开展实用技能培训;针对农民工务工需求和适应城市生活的需要,开展素质培训。

  资金援助让困难农民工摆脱困境

  各级工会帮扶中心所有窗口对农民工开放,提供一站式的帮扶和维权服务。区、县(市)、乡(镇)和村级工会对因患重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返乡农民工登记造册,将他们纳入困难职工档案,为他们提供应急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对无力承担上高中或上大学子女学费的特殊困难返乡农民工,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助学金、帮助联系勤工助学岗位等。继续办好职工书屋,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维护合法权益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

  市总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支队和区、县(市)工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工作,帮助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及时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深入农民工集中的厂矿企业、车间工地开展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政策法规和维权知识的普及活动,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工会、职工与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督促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