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0日讯 同行之间在批发商品时发生纠纷,一方心怀不满,冲进另一方经营的店铺内,毁坏室内物品又将人打伤。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伤人者赔偿全部损失。
白某和丁某同在哈市道里区某批发市场经营商品批发业务,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债务纠纷,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去年8月,丁某路过白某经营的店铺,看见白某在店内,便闯进店内,对白某进行殴打。白某到派出所报案,经诊断为头面部、左手软组织挫伤。
丁某被哈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实施了5日的行政拘留。后白某起诉丁某,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毁坏物品及交通费等,近日,哈市道里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丁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孙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