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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四项措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2009-03-11 14:22:5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朱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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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道德教育守住第一防线

  -约束:规范诊疗保证患者满意

  -制衡:基层监管保住群众利益

  -隔离:集中采购堵住腐败源头

  东北网3月11日讯 在日前召开的黑龙江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上,我省卫生主管部门表示,2009年将从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思想道德教育、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基层卫生机构监管、全面实行集中采购四个方面入手,“四剂良方”着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据了解,今年作为医改关键年,省卫生厅制定了纠风的四项措施。

  首先是思想道德教育,严把预防滋生不正之风的第一道防线。措施要求在加强医疗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纪律法制教育、廉洁从业教育等方面的同时,健全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调动医疗人员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第二要规范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措施规定要坚持按照政事分开、官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医改方针,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服务项目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管理,建立服务评价、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和经济运行监管的信息系统,认真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和医务人员考核的考评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项目规范。

  第三是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措施要求制定完善基层卫生服务项目规范,优先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坚持新农合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同时加强对新农合定点机构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纠正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行为。

  第四是要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此项工作已经纳入卫生工作责任目标,全省县及县以上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机构药品采购数量要严格在满足半年需求数量以内,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这项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今年还要逐步把医疗器材和高值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全面实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滋生。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