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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之五:虚假承诺 延误治疗
2009-03-14 22:40:08 来源:东北网  作者:顾硕 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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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4日讯(记者顾硕 邵奇)2007年3月12日,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白奎镇白奎村的消费者陈伟,看了广告后慕名到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医院接受乙型肝炎病的治疗。当天的检测血液病毒是5.49x108,正常参考值是≤4.0x103,属于乙肝大三阳性质,医院治疗乙肝的张医生告诉他病情比较严重,陈伟当时非常着急、又拿不定主意,张医生向他保证治疗3个月就能完全康复,消费者轻信了张医生的谎言,抱着能够完全治愈的信心开始接受治疗。

  在一年的治疗时间里,每次的检测结果都显示陈伟的病情明显好转,在治疗到第3个月的时候,张医生说你体内还有非常非常少的乙肝病毒,在经过短暂的巩固治疗就可以完全治愈了,直到2007年12月23号张医生告诉他再服用一个半月的药物,你的病就会完全康复。药费花了近两万元,时间已经九个多月,病情还没有得到治愈,消费者对此产生了怀疑。2008年3月6日消费者到医大一院、医大二院、省医院分别做了乙肝病毒检测,检测结果让他非常惊讶,病毒含量和他2007年3月12日到公安消防医院治疗时检测的结果基本相同,医大一院的医生说他的病情没有根本性改变也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消费者在公安消防医院近一年的治疗时间里共做病毒检测11次,每次的检测报告都显示消费者的病情有根本性的好转,消费者感觉被欺骗了。2008年3月12日陈伟到省消协投诉时气愤地说:张医生用隐瞒病情、拖延时间的办法骗取患者的信任,拿病人的生命视同儿戏,严重违背了医生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损害了白衣天使的形象,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耽误最佳治疗时间,强烈要求公安消防医院如数返治疗费用;要求精神赔偿费10,000元。经省消协调解由该院退还消费者治疗费20,000元;赔偿交通费、误工费1,000元。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