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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居民3月18日起可申请赴台旅游 以组团形式往返
2009-03-18 08:01:0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王骁 郎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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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8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获悉,黑龙江省作为全国第二批开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的省份之一,自即日起(3月18日)正式启动受理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证件,即《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三个月一次旅游签注。

  据介绍,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须到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报名参团,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并实行配额管理。黑龙江省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应先向具有特许经营权的三家组团社(见下表)报名,交纳所需费用后,凭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签注(签注字头字为“L”),持相应的证件及签注由旅行社组团出境。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