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8日讯 日前,记者从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了解到,我省即将开展救生员资格证年审工作。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全国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要求》,为加强对全省游泳场所的安全工作管理,使游泳爱好者拥有良好的游泳环境,黑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黑龙江省游泳救生协会将于3月20日至4月20日对我省救生员资格证进行年审。根据审查条例,对于不合格的救生员,资格证将被取缔。
责任编辑:王凌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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