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法治聚焦
搜 索
哈尔滨公安局出台新规 民警办错案终身追责
2009-03-20 08:21: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英民 张毅 王骁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3月20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公安局19日召开的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市公安局将今年作为“执法规范建设年”,通过出台执法责任终身追究等措施,力争实现“执法质量零差错”的目标。

  据了解,会议通过的《哈尔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今后没通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的民警不能从事执法办案活动,并通过建立各警种执法办案审批人、审核人和办案人的执法资格台账,从根源上解决“无证上岗”,“无证执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全面规范了执法工作的标准和程序。

  其中在《哈尔滨市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中增加执法责任终身追究的条款,防止出现由于执法岗位发生变动而推卸执法过错责任等问题的发生。真正做到一次办案,终生有责。

  明确执法“一票否决”地位,把对执法工作的“量”和“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判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奖优罚劣,切实提高源头执法的质量。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