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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出台相关政策:困难企业培训职工获补贴
2009-03-23 09:30: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姚建平 郭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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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3日讯 近日,齐齐哈尔市制定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从2009年开始,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失去岗位的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包括参加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留在城里的失业农民工)及新成长的劳动力展开相应的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逐步实现稳定就业。

  齐齐哈尔市出台的培训计划还配套了相关政策。政策规定,经认定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参加技能提升、转业转岗、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职业培训,可申请在岗培训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培训所需资金由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付不少于50%,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就业专项资金支付不超过50%。

  对返乡农民工,根据其意愿,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围绕铁路、基建、旅游服务等领域及劳务输出的订单需求展开;创业培训针对有技术和资金,并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展开。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得就业专项资金补贴。

  对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将组织其参加3~6个月的再就业培训。其中,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重点面向城市社区服务技能培训;失业登记的大学毕业生将突出操作技能训练。培训所需的资金由地方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补贴。

  对于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将组织其参加6~12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延缓进入就业市场的时间。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