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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棚户区改造中实施首例“证据保全”拆迁
2009-03-24 10:22:2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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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24日讯 日前,哈尔滨市道外区四海小区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对所拆迁范围内空置半年、屡次联系难寻房主的房屋实施“证据保全”拆迁。在拆迁现场,11处房屋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留存档案后实施了拆除。这也是哈尔滨市棚户区改造中实施的首例“证据保全”公证案例。

  23日,记者从哈市道外区棚改办了解到,四海小区位于南棵绿荫小区、南直路、宏图街、南直路加油站围合区域,被列为道外区今年的棚户区改造项目。2008年12月,道外区提前启动了该小区的拆迁,拆迁户数960户。经过评议,绝大多数居民支持小区的拆迁改造,拆迁实施到今年3月中旬,小区已经有700余户居民办理了搬迁验收手续,拆迁工作接近尾声,但同时出现了部分无照房、闲置房屡次联系不到房主,致使拆迁受阻。

  据道外区棚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不延误工期,让居民早日回迁,根据新拆迁法规定,该区棚改办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对无主房依法进行证据保全拆迁。

  16日,哈市首个证据保全公证拆迁开始。在现场,道外区棚改办、执法局、公安分局、拆迁办、检察院、卫生局、司法局公证处的相关人员共同见证了房屋证据保全过程。经过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提存等公证后,对11处房屋实施了证据保全拆迁。

  据哈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介绍,房管部门要拆除违章建筑,但联系不到房主,而该违建房内还堆满了房主的私人物品。为了保障房主的合法财产利益,房管部门引入了公证法律行为,即证据保全,它既保证了工程进度,又保护了被拆迁户的权益。届时,当事人可根据证据保全情况处理善后事宜。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证据保全是一种新型公证,近年,前来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人逐年增多,不仅是房屋证据保全,而在一些证据可能灭失、失真或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也可以及时公证而预防纠纷。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