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7日讯 近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消协了解到,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今年,哈市消协将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信誉卡的格式。
5日,记者对哈市的消费市场进行走访时发现,哈市消费市场的信誉卡现状混乱。
记者来到哈市南岗区东大直街上的地下商场,在一家商铺内,记者以购买背包为名,让营业员出示信誉卡。营业员拿出一张名片说:“这就是我们店的信誉卡,如果背包出了问题拿名片找我们就行。”营业员告诉记者,这个地下商场里的大多数商家都用名片代替信誉卡。
随后,记者在一家通讯商店购买了一张手机卡,要求营业员给开一张信誉卡。营业员撕了一张没有任何公章的收据,写上购买手机卡的钱数,递给记者。在记者要求下,营业员不情愿地在收据上写下了通讯商店的名称。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除了一些商家用名片代替信誉卡外,一些大型超市的购物小票便是消费者购物的凭证。
“信誉卡是消费投诉的首要证据。”哈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表示,目前,哈市消费市场信誉卡混乱,名片、收据以及超市的购物小票都充当了信誉卡,还有一些经营者仿冒信誉卡,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难度。根据《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按照规定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或者服务单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和消费者的要求给消费者开具信誉卡。信誉卡由消费者协会监制,经营者不得伪造、仿制。
为了整顿哈市信誉卡现状,今年,哈市消协将对信誉卡进行统一监制,将根据不同行业制定信誉卡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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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为了消除某些商家利用信誉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吉林省消协将长春市4家大型商场作为试点,统一信誉卡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