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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交通新规:酒后驾车免强制验血 交警可用警绳
2009-04-09 08:36:0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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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4月1日起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实施后,黑龙江省将重新界定酒后验血的尺度。

  在以往对酒后驾车者的测试中,交警部门往往是呼吸测试器和医疗验血人员同时进行检测,有时驾驶人认可了醉酒驾车的行为,也要以验血的方式核实取证,这既延长了执法时间,也增添了驾驶人的痛苦。而新《规定》对酒后驾车抽血检验的范围进行了调整。

  据省交警部门介绍,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的;涉嫌饮酒、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涉嫌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对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也就是说,酒后驾车者在今后的处理当中,可以根据情节免除强制验血的过程。

  交警部门提醒,无论执法过程和方式如何更改,酒后驾车都是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一大祸端,因此驾车者应该遵章驾驶。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