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9日讯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2009年哈尔滨市将对自主创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2000元创业补贴。目前,哈尔滨市劳动部门正在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计划在5月实施此项补贴。据悉,“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等10类人创业成功经营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此项补贴。
据介绍,十类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4050”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低保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因失地等难以实现就业人员、原为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的失业人员、军人配偶失业人员、烈属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的失业人员。
凡是上述10类人员自主创业的,不但可以获得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而且自主创业办理工商执照,并经营一年以上的将视为创业成功,可获得2000元创业补贴。
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将享受到全额贴息的待遇;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可提供再次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主创业的,按规定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另外,今年哈市还将选择市场前景好、带动就业潜力大的创业项目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采取落实专人跟踪服务的方式,提供创业培训、政策扶持、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性,培养成创业带头人,并对其进行宣传表彰,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