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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积金中心说明买房贷款额因人因房而异
2009-04-09 10:06:4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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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听说公积金最多能贷50万元了,我咋只能贷40万元呢?”近日,市民刘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自己在办理公积金住房贷款时的困惑。记者就此咨询哈尔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个人实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是同贷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月收入、所购住房价款等挂钩的,并非每个人都能享受50万元的最高额度。

  据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可按照以下公式来计算: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40%×贷款年限(月工资收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率),其中40%为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之间通常仅限于夫妻,未婚子女可考虑选择父母中一方作为共同还款人。

  此外,对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的,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二手住房的,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且二手房的总价款取交易与评估价格中的最低值。

  以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收入共5000元,拟贷款20年购买一套交易价格65万元,评估价格60万元的二手住房为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根据公式计算出的最高贷款额为48万元(5000×12×40%×20),而根据60万元的房屋评估价和7成贷款比例计算出的最高贷款额为42万元。两者取低值42万元,才是该借款人实际可获得的最高贷款额。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