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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节能减排工作报告
2009-04-09 17:31:3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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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9日讯 (记者 朱丹钰) 8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将节能减排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对市(地)级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力度,重点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省“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指标是国家核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坚定不移地确保实现。加快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新建项目较多,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压力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下大力气,细化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要抓住国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将节能减排与转变发展方式、落实产业政策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耗能低、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

  要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力度,保证各项指标顺利完成。正确处理应对金融危机与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艺、产能的关系。要统筹规划,发展循环经济,增加和保证对节能减排、排污治污的投入,协调好发展水电、风电中存在的电价和电网接收等问题。

  要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招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要防止片面追求GDP、刺激经济增长而降低对企业的环保要求,放松监管,甚至盲目建设高耗能和高污染项目。要全面贯彻节约能源法律法规对节能减排的要求,保证经济发展的质量。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