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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2009-04-23 17:47:42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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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介绍

  省旅游事业局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政府授权对全省旅游行业进行行业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旅游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综合平衡和宏观管理。

  二、研究制订全省旅游业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推进全省旅游业体制改革和国有旅游企业体制改革及其集团化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参与制订旅游行业有关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调查研究国内外旅游业的动态,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负责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和审核省重点旅游项目,促进和引导旅游行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审核申报国家贷款,管理省旅游发展基金;对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及其它重点项目实施宏观指导和检查;负责全省旅游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订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

  五、负责全省国内旅游的宏观管理,制订发展全省国内旅游的政策,引导全省国内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根据国家关于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的政策和规定,管理出境旅游事务,研究并掌握出境旅游的发展规模和外汇平衡。

  七、对省内经营旅游业务企事业单位实施行业管理。归口审核报批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组织和指导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旅游安全、旅游娱乐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国内外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归口管理全省旅游涉外事务,核发旅游签证;负责全省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负责省内旅游行业派驻境外的机构和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在省内开设旅游机构、旅游企业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旅游涉外宾馆饭店进口旅游设备、装修材料、旅游商品减免关税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全省旅游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协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旅游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协会工作。

  十、指导直属企业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国有资产并检查监督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一、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电话:3629930

  邮编:150001

责任编辑: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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