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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龙江省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04-23 19:46:4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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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省及省本级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战略部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据快报统计,2008年全省全口径财政收入1295.4亿元,自然口径比2007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28.3%。其中,上划收入528.3亿元,增长22.7%;地方财政收入767.1亿元,增长32.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578.4亿元,增长31.4%;基金预算收入188.7亿元,增长35.8%。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717.7亿元,增长29.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542.3亿元,增长29.9%;基金预算支出175.4亿元,增长26.8%。

  省本级全口径财政收入463.5亿元,增长24.3%。其中,上划收入228.7亿元,增长11.8%;地方财政收入234.8亿元,增长39.4%。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187亿元,增长36.3%;基金预算收入47.8亿元,增长53.1%。地方财政支出522.8亿元,增长28.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87.2亿元,增长29.4%;基金预算支出35.6亿元,增长22.3%。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省地方财政收支加减同中央结算后,当年结余7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支净结余4.7亿元(省本级2.9亿元,市县级1.8亿元);基金预算收支滚存结余70.3亿元(省本级30.6亿元,市县级39.7亿元)。

  2008年全省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主要情况如下:

  (一)全省财政收入增幅高。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1.4%,比上年提高17.5个百分点,创30年来最好水平。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省本级财政投入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2.5亿元,支持哈飞等154个装备制造业项目,宾西、海林等8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哈电机等96个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促进了企业科技研发和产业集聚;省本级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产业资金1.3亿元,支持哈电站等核电技术研发、哈医药等科技研发、大学科技园区等科技平台建设,提高了高科技产业对财政收入贡献率。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落实支持沿边开放带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旅游、物流、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经济增长点。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按照年初确定的市县财政收入增长目标,重点推进财政收入大县(市)和弱县(市)组织收入工作;推进房地产管理及税收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实施矿产资源产品产量信息监控试点,启动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强化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征收管理工作,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市县财政经济发展较快。市级财政总收入增长30.2%,比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县级财政总收入增长30%,比上年提高6.9个百分点,均创历史新高。围绕增加收入,加强财源建设,支持市县发展经济。省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亿元,重点推进100个大项目和100个重点项目建设;利用财政间歇资金,支持哈尔滨对俄出口加工区等25个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省本级财政投入资金2.8亿元,支持齐齐哈尔装备制造配套产业等9个财源示范点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推进牡丹江等6个财源建设示范市县工作。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政策,兑现提高省对县(市)税收返还比例、营业税超基数返还、小油田增值税分成、十弱县大项目投资奖励等项优惠政策,增加县级财力9.7亿元,调动了县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落实省政府发展总部经济政策,加大对引进总部、加强销售管理和资源精深加工的财税扶持力度,促进市县招商留商壮大税源。财源建设的持续推进,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推动市县财政经济开始步入较快发展时期。2008年,财政总收入亿元以上县(市)50个,比上年增加9个,5亿元以上县(市)12个,比上年增加3个,分别占全省县(市)总数的75.8%和18.2%,在上年绥芬河市收入超10亿元的基础上,又有肇东市和肇州县收入超过10亿元。

  (三)基础设施和改善民生投入力度大。省本级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33.7亿元,支持全省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哈大齐城际铁路、哈尔滨轨道交通、“两棚一草”改造以及“三供两治”建设。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2.1亿元,对市(地)和县(市)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给予补助,支持县(市)和困难市(地)人民医院改善医疗设备条件,妥善处置婴幼儿奶粉事件。全省各级财政拨付资金9.6亿元,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70元,参合农民人数1351.2万人,参合率达到95.5%。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84.9亿元,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6亿元,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增加到7个,参保居民达到227万人,覆盖面达到55.6%;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4亿元,支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192元/月和900元/年,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95元/月和564元/年(不含物价补贴),惠及城乡低保对象242.6万人;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8.9亿元,对城乡低收入群众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和冬季取暖补助,惠及全省377.6万名困难群众。将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年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2400元和1800元,既改善了农村五保户的生活条件,又提高了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全省筹集资金130.3亿元,解决了1.2万户企业204.9万名职工历史拖欠工资问题;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5.5亿元,落实了国家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政策;全省各级政府通过压缩支出等方式筹集地震灾区援建资金7.4亿元,确保了对口援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教育、科技和农业等重点支出保障好。全省教育、科技、农业支出分别完成256.5亿元、20.1亿元和148.3亿元,分别增长28.4%、24.9%和39.9%,均高于全省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有力保障。从秋季学期起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提高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将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推进了农村中小学和接收企办校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工作;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课改工程和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落实高教强省建设规划,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落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建立财政奖补机制,全面完成了24.3亿元的偿债任务。支持科技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省本级财政拨付科研基础条件建设资金4000万元,支持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开展课题研究和改善实验室等基础设施条件;省本级财政拨付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1亿元,支持科技攻关、国际合作等268个研究项目。加大“三农”投入。省本级财政拨付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3.8亿元,增长91.5%;省本级财政拨付产粮(油)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24.6亿元,比上年增加6.5亿元;围绕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机械化建设以及农业科技推广的支持力度;围绕实施千万吨奶和五千万头生猪工程,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1.3亿元,加强以动物防疫为主的畜牧服务体系建设,防疫灭病能力明显提高。围绕生态大省建设,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3.2亿元,用于天保工程配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省本级财政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拉动市县财政和社会投入资金6.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百乡千村”试点工作;围绕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省本级财政拨付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3亿元,对全省8503个行政村、554个先进村和示范村进行奖补;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省本级财政拨付保费补贴资金4.3亿元,支持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农业保险试点。省本级财政拨付资金5.4亿元,改善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条件,维护社会稳定。

  (五)财政管理方式方法不断创新。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方式运行平稳,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73.8亿元,增加13.9亿元,促进了市县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深化,预算刚性进一步增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完成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指纹采集工作;在哈省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哈尔滨等6个市本级启动了改革试点。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扎实推进,省本级将彩票公益金、彩票发行费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了改革范围,市县区全面启动了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试点。制定了《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试行办法》,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试点工作顺利启动。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健全,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97.1亿元,节约资金7.9亿元,平均节支率为7.6%。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了《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收缴及使用行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方式不断创新,综合运用无偿投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措施的能力不断提高,建立完善专家论证、投资评审等机制,推进财政资金分配科学化和规范化。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组织开展了县级财政收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和全省彩票发行销售及财务管理情况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继续开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绩效评价工作,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

  虽然2008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受金融危机影响,原油、煤炭、钢铁价格大幅度回落和企业效益下行,全省一般预算收入从9月份开始逐月较大幅度回落;全省财政自给能力仍然偏弱,2008年国家给予我省各类财政转移支付补助970.1亿元,占全省当年总财力的56.2%;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加强,部分省直预算单位和市县财经法制意识淡薄,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等违纪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不容忽视。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通过发展经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强化财政监管等加以解决。


 

  二、2009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2009年是全省财政十分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原油、煤炭、钢铁的价格持续走低,扩大增值税转型范围、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边境小额贸易政策、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取消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等,都将对我省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影响;加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投入,支持“三农”、困难群体和社会事业发展,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等,都将给各级财政带来较大支出压力。但我们也应看到,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省委确定实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战略,财源建设大项目陆续投产达效,以及加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也将为全省财政收入增长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努力把预算安排好,把财政经济工作做好。

  全省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培植增长点,确保财政可持续增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控制调整一般性支出;统筹兼顾,科学管理,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09年全省及省本级预算安排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收入安排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收入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各项税收政策调整因素,与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相适应,保持适当的增长速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规模。二是支出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支出预算编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工程建设,突出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法定和公共服务支出。

  根据以上基本原则,2009年全省地方财政收入726.4亿元,可比口径比2008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9.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70.9亿元,增长12%;基金预算收入155.5亿元,增长0.5%。全省地方财政支出1473.6亿元,增长12.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316.5亿元,增长13.9%;基金预算支出157.1亿元,增长1.4%。

  省本级地方财政收入155.8亿元,增长4.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39亿元,增长5%;基金预算收入16.8亿元,增长4.2%。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316.8亿元,增长14.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05.3亿元,增长15.4%;基金预算支出11.5亿元,增长3.5%。

  按照上述收支安排,省本级一般预算财力缺口33.4亿元。根据中央积极财政政策要求,允许财政部代地方政府发行部分债券,纳入预算管理,相应编列地方财政赤字。我们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弥补财力缺口。

  2009年省本级财政支出重点安排和主要财税政策是: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加大财政投融资力度,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吸引社会资金扩内需、保增长。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安排基础设施方面专项资金44.6亿元,同比增加27.3亿元,增长158%。其中,全省重点公路建设资本金14亿元,增加4亿元;基本建设资金8.7亿元,增加1.2亿元;哈大齐城际铁路建设资金5亿元;“三棚一草”改造资金5.4亿元,增加1.1亿元;通村公路建设资金3.5亿元;哈尔滨轨道交通建设资金2亿元;旅游发展资金1.8亿元,增加1.2亿元。建设省级融资平台,利用地方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等,筹集社会资金支持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主权外债贷款与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捆绑试点,增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支持组建黑龙江省农垦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采取注入资本金和风险代偿补助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增强融资担保能力;推动省大正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证券、担保、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和吸引战略投资者,提高资本融资、股权融资等融资水平。安排资金8000万元,支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农村物流网络建设,积极落实“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促进农民扩大消费;落实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契税等优惠政策,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城镇居民消费能力。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点调控”作用扶持重点企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日趋严重的特殊形势下,对一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采取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手段,帮助企业渡过暂时困难。制定支持东北亚经济贸易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促进进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安排外贸发展金1.2亿元,大力支持口岸码头、出口加工园区和基地建设;落实出口地产品奖励政策,支持生产型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发展。整合筹措资金5亿元,彻底解决哈亚麻、龙涤、黑纸等省属重点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促进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认真落实国家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政策措施,采取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稳定用工岗位;通过支持开展职工在岗培训、妥善解决经济补偿金问题等措施,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二)继续加大对“三农”投入力度

  坚持把支持“三农”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点,突出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排“三农”方面专项支出85.6亿元,同比增加17.3亿元,增长25.2%。

  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建设,安排资金2.9亿元,增加1亿元,支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2.1亿元,增加2000万元,支持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为重点的农业机械化建设,以及良种化应用和模式化栽培等农业科技创新;安排资金1.9亿元,增加2300万元,支持以畜牧服务体系和规模化养殖为重点的畜牧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及其他资金3.1亿元,增加1亿元,支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核心的黑土区治理、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等耕地质量建设;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以国家现代农业建设资金为平台,加大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推进20个现代农业示范点、“绥庆北”200万亩优质水稻示范区和黑河等10个麦豆轮作示范区建设。

  支持新农村建设。安排资金1.5亿元,启动第二批新农村“百乡千村”试点建设;安排农村能源建设资金1亿元,支持农村沼气和秸秆汽化固化等清洁能源建设;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亿元,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持100个贫困村开展生产互助资金试点,解决互助组织成员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发挥财政资金“粘合剂”作用,支持场县、场乡、村企共建,加快以村屯城镇化、城镇工业化、农业生产机械化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促进农民增收。增加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等涉农补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6亿元,增加5900万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安排农村五保户供养补助资金2.6亿元,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3亿元,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生活保障水平。努力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支持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大规模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农民工技能培训;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加大对教育、文化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建设支持力度

  保障优先发展教育。安排教育方面专项资金18.1亿元,同比增加5亿元,增长37.7%。安排资金5.7亿元,继续巩固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工作,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资金8900万元,支持13个市(地)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技工学校发展;增加安排高教强省资金4.4亿元,实施高教强省建设规划,提高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2.7亿元,加大对省属高校和普通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力度。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社会保障方面专项资金25.5亿元,同比增加4.7亿元,增长22.9%。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力度,促进实现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目标;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探索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着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力争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1亿元,扩大城乡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安排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3亿元,继续提高城市低保人员生活保障水平。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文化事业方面专项资金9300万元,重点支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国有独资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大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以及乡镇文化站建设投入,完善农村文化服务设施;支持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省内专业院团到农村演出,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促进公共安全建设。足额落实中央政法专项补助配套资金,加大技术装备资金和办案经费向基层、贫困地区政法单位倾斜力度;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督促县区政法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到位。


 

  (四)加大对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

  促进科技创新。安排科技方面专项资金10.1亿元,同比增加2.9亿元,增长39%。安排新型工业化资金3.2亿元,增加2000万元,重点支持自主创新、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项目产业化发展。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6亿元,增加9000万元,支持关系我省经济发展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科技园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向园区集聚,促进产学研联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安排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和科技平台建设资金1.6亿元,增加5000万元,支持省级科技攻关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重大项目研究。

  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增加资金2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三供两治”建设;安排资金3000万元,整合其他专项资金2000万元,支持节能新技术推广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增加安排资金2.5亿元,采取以奖代投方式支持平原造林绿化;安排资金3.4亿元,增加2000万元,用于天保工程配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改善。

  三、依法理财,科学管理,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圆满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将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努力抓好财政增收。继续抓好财源大项目推进工作,将财源骨干企业重点改扩建项目、续建项目以及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100个大项目列入推进重点;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继续支持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财源产业集聚和规模化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发展总部经济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力度;落实财政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县域经济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政策措施,完善财源建设激励机制,调动市县政府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在支持税务部门完善税收征管手段、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同时,加快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实行以票管收和全程监缴,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对购置公务用车经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实行零增长,出国(境)经费压缩20%。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购车标准,探索试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办法;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坚持定点办会制度,提倡视频和电视电话会议;严格执行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团组数量、规模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整合。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开展省级部门预算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项目绩效评价试点,选择省农委、省环保厅开展省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试点,选择省林业厅、省卫生厅和省安监局开展非税收入收支脱钩试点;推进市县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告知制度和预算编制审查制度,2009年将全部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增强预算刚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省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制度,50%的市县启动公务卡改革试点,继续推广使用统发工资指纹识别系统;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重点推进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市政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体系,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积极推进成品油税费改革,认真落实对弱势群体和有关公益性行业补贴政策;大力支持森工管理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停止森林主伐、提高天然林保护经费标准等政策,促进森工林区发展替代产业。

  (四)切实加强财政监管。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矿业权价款监管,推进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矿业权;加强政府内外债务监管,建立政府债务融资信息服务和市县财政信用评估体系,做好政府内外债监测预警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财政内部“同步监督”机制,形成财政内部监督与审计部门等外部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配套的监督格局;开展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省垂直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市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和省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研究制定我省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市县“参与式”预算编制改革,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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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