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政务·政策  >  政策
搜 索
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设机构
2009-04-23 18:46:44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发展规划处(省服务业办)

  研究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组织编制与实施第三产业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

  负责黑龙江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协调制定服务业年度计划;协调衔接服务业发展中跨部门、跨行业的有关工作;联系指导各市(地)和部门服务业工作;组织安排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国民经济综合处

  分析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负责调查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助做好重要物资储备。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

  固定资产投资处(省大项目办)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统筹管理重大项目工作。

  国外资金利用处

  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我省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备选项目;商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管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管理限额以下境外投资项目。

  资源环境与地区经济处(省节能办)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协调地区经济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审定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以及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能与任务,协调解决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省以工代赈办公室

  编制“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负责投资项目管理。

  农村经济处(省西部办)

  负责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业、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府投资项目;负责“西部开发"的日常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管理。

  负责综合我省上报国家西部开发的项目、发展规划;协调有关厅局和发改委内部有关处室,并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我省西部开发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同国务院西部开发办进行工作联系。

  能源处(省瓦斯防治办)

  研究国内外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管理;提出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负责投资项目管理。

  组织领导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确定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的重点和资金筹措方案,协调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规划的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和事项。

  交通运输处

  研究交通运输发展的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各专项规划和行业政策,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投资项目管理。

  工业处

  负责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省石油化工开发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石油、石化、天然气和地方小油田、小气田行业的分析、规划、管理和协调;承办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

  高技术产业处

  研究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动向,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研究拟订信息产业、电信业、邮政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支持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大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社会发展处

  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安排社会事业部门投资计划和社会发展专项资金。

  经济贸易处

  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全省粮食政策的制定和改革重大问题的协调;编制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储备,制定省级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指导监督国家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流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投资项目管理。参与价格政策的制定。

  财政金融处(省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研究提出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

  组织起草贷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办法;对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规划、年度贷款使用规划的编制,并负责筛选、协调和监督检查;对领导小组审定的贷款项目,向相关的融资平台下达《使用开行贷款项目通知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沟通金融合作有关情况)。

  就业和收入分配处

  研究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

  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人事工作。

  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准备,提高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指导有关部门、军队和地方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全省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规划,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制定和实施全省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检查、监督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省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项目建设管理处)

  依法对政府投资和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监管。研究拟订全省重大项目稽察监管工作计划和政策,起草项目稽察监管的法规、规章;指导和协调全省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全省重大项目稽察监管业务培训;组织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项目法人、勘测设计、工程招投标、开工条件、施工和工程进度、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概算控制、投资环境、竣工验收和项目效益等的稽察;开展对建设项目政策环境的稽察,负责对项目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信誉评价及项目后评价,监测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分析报告;受理对投资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中出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省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综合性招投标法规的实施细则和综合性政策,拟订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报省政府批准;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它媒介;负责省管基本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批及国家项目、大中型限额项目竣工验收;负责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后评价工作。

  项目前期处

  负责收集和了解国内外投资信息,组织论证、选择具有全局意义的全省重大项目,并进行年度重大前期项目排队;负责省级项目库的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效益的原则,对项目库充实调整;负责重大项目的选址和推荐项目法人工作(特定项目除外),监督指导项目法人做好项目的立项评估论证工作。

  省政府移民办公室

  组织和协调全省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负责莲花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和生产开发;负责尼尔基水库移民动迁安置、生产开发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尼尔基水库移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移民工作结束后,移民机构撤消,编制收回。

  省农业发展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制订利用世行、亚行贷款农业项目规划,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审查选定项目;编制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申报年度贷款额度计划;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组织配套资金的落实并督促按时还贷;负责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负责全省已确定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评估论证、执行和协调落实配套资金。

  机关党委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指导委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监察室

  负责检查、监督委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直属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和行为;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承办违法违纪案件,并向上级机关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委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的起草拟定工作,进行法纪、廉政教育,宣传贯彻监察条例;对委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业务进行指导。

  振兴办综合规划组

  承办振兴办的重要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研究汇总全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国家与市地的日常工作联系。

  振兴办政策体制组

  研究提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发展战略、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深化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以及吸收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议。

  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工作处

  负责组织研究提出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思路及政策建议,筹备省领导小组会议,协调省直部门和五常(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安达、肇东、下同)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重大决策;编制哈大齐工业走廊总体规划,并根据进展情况调整完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五常编制本市园区规划;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依据省政府《关于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若干政策》,牵头组织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负责跨行政区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发展产业集群、现代物流以及跨市建设项目中有关事宜的协调工作;组织谋划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重大项目,指导五市挖掘本地优势,调整充实项目库,深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工业走廊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动态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并就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推进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的对策措施和建议;研究建立统计分析制度;负责前头组织、汇总哈大齐工业走廊招商项目,指导五市对外招商推介,研究招商引资方式,参与省重大招商活动;研究建立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按照年度推进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建设情况检查验收,并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组织策划哈大齐工业走廊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建设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承办领导小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隋洪波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