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组织制订委机关内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秘书事务、政务信息、档案、保密、机要通讯等委机关日常政务以及委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工作。
综合处
参与全省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制订;负责协调委内调研工作,组织开展工业经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制订全委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起草委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承担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承办省援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处
组织工业方面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和协调;负责审核委内制订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制订全委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对以本委名义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审查和登记备案;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经济运行处(省政府扭亏增盈办公室)
监测、分析、预测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的目标、政策和措施,跟踪调控目标的执行情况;定期编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监控月报;研究、分析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性问题和资金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生产动态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省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关于总量调控的政策、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地方工业扭亏增盈的总体指导和考核工作,承办省扭亏增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工业企业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制订应急协调工作预案,组织与综合协调紧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调运,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物资的建议;负责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省联合运输、集装箱运输、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工作;监督全省铁路道口建设和管理;协调外贸货物运输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推动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产业政策处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产业政策以及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结合省情拟订省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有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全省范围内工商企业股份制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负责联系工业行业联合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其改革、调整和规范发展。
技术改造处
组织拟定工业结构调整规划,研究提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发布工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引导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资方向;研究拟定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指导工业企业利用外资;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投资方向,负责总量平衡和实施监督;依据管理权限,负责核准需省级投资主管部门管理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咨询工作。
技术创新处
研究制订和落实促进科技与生产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国家和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研发机构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和省优秀新产品奖的评选、奖励工作:组织开展“产学研”联合活动,推进重大科研项目的产业化;参与组织国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工业产品市场开发处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合资合作;定期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业品市场供求动态及趋势,协调产销衔接,促进生产和流通的结合;编制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品销售的政策和调整产品结构的建议,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工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上交易;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的产品展销活动;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提出促进工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与总体指导;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的促进工作,防止工业污染;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工业环境保护技术进步,组织实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改造示范项目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培训处
组织推动全省工业系统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培训规划、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人员素质状况的调查分析,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国际间有关人才培训的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指导培训基地建设工作;负责本委所属院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电力处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电力行业法规和政策,研究制订全省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制订电力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生产、经营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电力供需衔接和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和评奖推荐工作;负责全省境外购电计划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培训,负责相关业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电、热价格政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全省电力行业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的发展规划工作。
煤炭行业管理处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全省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研究制订煤炭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煤炭供需衔接和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煤炭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审批、发放煤炭经营资格证和煤炭准运证;负责组织重点用户和煤炭企业统一订货工作,负责全省铁路外运月编和日常计划的审批,审批煤矿企业的设立,以及矿井的关闭和报废;负责煤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和评奖推荐工作;综合分析全省煤炭经济运行情况,指导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脱困工作和经营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煤炭安全管理处
指导、监督市(地)煤炭工业管理部门及国有重点矿业集团公司做好各类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按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全省各类煤矿对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装备、设施完好情况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处理情况;指导、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技措专项费用和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及管理情况;负责审查向国家和省申请投资的煤矿安全技措、技改项目设计并申报资金计划,参与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煤矿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防治重大安全事故;组织建立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审批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负责组织全行业各类煤矿开展矿井质量标准化活动;履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有关技术规程、技术鉴定及开采设计等审批职责;参与省内各类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收集、发布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定期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机电轻纺处(省核电工业办公室)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工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制订本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生产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研究提出促进本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参与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和评奖推荐工作;监督国家重大工程配套项目的实施,保证产品质量和工期;协助组织配套企业的制造能力评估和资质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承办省核电工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石化医药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石化、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制订本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生产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本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参与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和评奖推荐工作;指导石化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三、四级化工防腐蚀施工单位资格认证,监控化学品生产、进出口方面的许可,以及监控化学品备案等工作;负责对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项;组织推进中药材的产业化,参与协调中药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管理省级药品、药械储备,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等紧急情况下的药品、药械调度;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冶金建材黄金处
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冶金(含有色)、建材(含非金属矿及其制品和无机非金属新材料)、黄金行业的法律法规、经济技术政策、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制订本行业近期总量、布局和运行调控方案,依法整顿生产秩序,监测、分析运行态势,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本行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审查,参与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推广应用和评奖推荐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审核非金属矿地质工业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
基层工作处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拟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批准后向全社会公布;受理各种非法增加企业负担的案件并组织处理,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承办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本委系统基层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协调本委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直属企业脱钩工作。
人事处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出国人员政审和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党委
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组监察室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重大决定的正确执行情况,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党员及机关干部党纪、政纪教育;在授权范围内,检查和处理委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党组决定的贯彻执行;保障党员的权利。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委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