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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机构设置
2009-04-23 19:10:23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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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电话:82628294

  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史志、保密和会议组织工作;负责调研、信息综合、重要文件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草拟机关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电话:82628335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省科技系统表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电话:82628436

  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研究全省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方针、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拟定有关科技法规,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仲裁、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推动科研院所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审核省级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综合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制定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实施所承担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认定并定期复核民营科技企业资格;协助办理民营科技企业人员重要的科技活动的出国出境手续;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承担火炬计划办公室的工作。

  (四)发展计划处 电话:82628529

  研究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全省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以及全省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组建计划;提出全省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参与编制我省重大科技工程的建设规划;管理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五)条件财务审计 电话:82628025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筹措科技资金;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负责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研究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并实施科技物资、科研技术装备和实验动物使用规划、计划;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进口免税的审核工作;负责技术转让、开发业务收入免税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省属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督、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六)国际合作处 电话:82625217

  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对外科技合作交流计划,管理全省政府间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对我省科技援助和我省对外科技援助工作;筹集、管理和使用国外科技援助资金;负责全省科技考察、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技展览、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出国团组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科技访问的审核;指导协调全省民间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境外科技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新产品、新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工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基础研究处 电话:82632603

  贯彻国家基础研究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全省基础研究的方针和政策;规划并指导全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制定各项科技基金的管理办法;提出并实施自然科学等各类资金的项目计划;组织指导基础研究领域的对俄合作与交流工作。

  (八)社会发展科技处 电话:82628292

  研究提出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生物技术、公共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规划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上述领域的科技攻关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科学普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地)行署开展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承担省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

  (九)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火炬计划办公室) 电话:82628379

  研究全省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科技攻关和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省工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指导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区域(城市)的技术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技术进步;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角的有关工作;推进全省生产促进中心的建设。

  (十)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管理处 电话:82628432

  研究制定哈大齐高新技术产业带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研究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核心,正产学研金介相结合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的管理;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协同有关处室做好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工作。

  (十一)农村科技处(星火计划办公室、三江平原科技攻关办公室) 电话:82625077

  研究制定促进全省农村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提出并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创新工程;组织协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协调全省绿色食品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做好农科教结合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科技扶贫工作。承担星火计划办公室、三江平原科技攻关办公室的工作。指导科技兴市(地)、县(市)工作;指导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县(市)、先进城区工作。

  (十二)科技成果处(与科技保密办公室合署办公) 电话:82621220

  研究制定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归口管理全省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和科技保密工作;研究提出全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科技成果推广指南;指导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负责制定全省科技奖励政策,组织实施全省科技奖励工作;负责促进军工技术向民用转移的有关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管理技术出口和对外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电话:82632803

  (十四)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电话:82628852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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