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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虚假信息 哈尔滨“振达”中介答应协商双方退房子
2009-04-25 15:36:28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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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25日讯 24日,生活报《合同签完房子“走样”了》报道刊发后,“振达”中介回应,公司经过调查,已经答应买房人梅林与卖房人协商退房,不再追究违约金。当记者提出其公司为何打出虚假房源信息一事时,该公司监察中心的徐成尧经理称,业务员可能事先没看房,所以不知道房屋的真实情况。

  买方:“振达”不诚信坚决退房

  24日,购买该处房屋的梅林表示,在得知他与“振达”签合同的这处房屋与当初宣传的信息截然不同时,他对“振达”已经完全失去了信任,无论如何不会通过该公司买房。

  梅林说,其实刚开始看房的时候他对这处房屋十分满意,因为刚从外地回来,对哈尔滨的房屋朝向没有方向感,再加上业务员的热情推荐和介绍,他就没多想,匆匆地签了合同。随后,他发现这处房产不仅房屋的面积缩水了,而且楼层和朝向与“振达”承诺的完全不一样。他想退房,中介还要违约金,让他十分气愤。

  据梅林介绍,24日中午,“振达”的业务经理舒闽给他打电话,并询问他这件事情想怎么处理,梅林十分坚决地说,“振达”太不讲诚信,坚决退房。

  中介:协商双方退房,不再“追究”

  24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哈市南岗区大世界写字楼的世纪振达房地产经纪连锁机构,了解房子“走样”的具体原因。

  该公司的业务员刘广说,梅林所看中的这处房产的米数他是听房主说的,并且该房主以前买房时也是按照52平方米买的。

  该公司的业务经理舒闽表示,自己虽然还没有到该房屋的现场去看过,但是已经约梅林带着测量工具最近两天去实地测量一下。并且还说,关于房屋的朝向和面积等问题梅林到现场时已经确认过了。对此梅林表示,在看房时,“振达”的业务员刘广一再“忽悠”房子是多么的好,现在可以证明,此前刘广并没有看过房子,他在对房子的情况一点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一直劝人买房,其实就是为了赚中介费,对购房者十分不负责。

  24日下午,“振达”中介监察中心的徐成尧经理对记者答复,该中介同意梅林关于解除合同的要求,也不再追究梅林“违约”的问题。

  质疑:虚假房源信息从何而来

  徐成尧一再对记者说,这件事情他们已经全部解决了。然而,为何该中介事先打出的房源信息与实际房源不符?业务员在接到房源的同时是否应该到现场去验房并且查看相关的证件?中介对房屋的真实情况是否应该有相应的调查和约束机制?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作为居间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提供真实的房产信息,在委托人与居间人签署委托协议后,居间人应该就房产的各项真实情况告知委托人,“振达”房产中介是否做到了?舒闽经理和业务员刘广没有回答记者的问题。

  24日下午,就一系列问题,徐成尧表示,梅林所看的这处房产,在刊登信息前,业务员确实没有去现场看过,所以才发生了房屋的楼层、朝向和使用面积有误的情况,而且该公司的业务员在前期并没有核实该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徐经理表示,其公司的房源来源有多种渠道,有的是业务员从网上看到的,有的是业务员听朋友介绍的,因此可能会发生偏差。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