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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考招生加分政策出台 5种人考重点高中可加5分
2009-04-30 15:50:43 来源:东北网  作者: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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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30日讯 (记者 朱丹钰)  2009年哈尔滨中考招生加分政策出台,5种人可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5分。

  政策规定,凡获得2008-2009学年度省、市级体育比赛田径、冰上、篮球、排球、乒乓球单项前5名或集体项目前3名(市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前3名须为主力队员)奖项的考生,提交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处出具的哈尔滨市优生资格证书后可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5分。

  凡在第二十一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绘画、国画、书法、独唱、独舞、独奏(民族拉弦乐、民族弹拨乐、民族吹奏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键盘乐)初中组一等奖获得者;

  第二十一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中小学生艺术类比赛集体项目比赛中集体器乐、集体舞蹈两项比赛获初中组一等奖的主力队员;

  第二十六届哈尔滨市中小学生冰雕比赛、第八届哈尔滨市中小学生雪雕比赛初中组一等奖获得者;

  2008-2009学年度获得省级艺术类比赛(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由哈尔滨市教育局推荐参加比赛)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含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经哈尔滨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现场比赛,在市级比赛项目基础上增加版画、卡通画、篆刻三项)和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国家教育部主办,经哈尔滨市教育局、黑龙江省教育厅逐级推荐并现场参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可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5分。

  烈士子女及蒙古、鄂伦春、达斡尔、鄂温克、赫哲和锡伯族考生可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4分。

  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获得省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和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为哈尔滨市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驻哈或在外服役原籍在本市的军人子女在重点高中统招生和配额生录取时加2.5分。

  同时具备两项或两项以上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加分。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