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7日讯 “花5980元买‘一单’产品成为会员后,每月可返还1320元,返还6个月,第6个月公司还可奖励980元。买得越多,收益越多。”去年3月到6月,哈市南岗区一家科技发展公司以这种“投资分红”的方式,通过业务员上门宣传吸引社会公众购买其产品。
经警方调查,先后有398名50多岁到70多岁的老年人共“投资”了640余万元,公司返还265余万元,群众损失374余万元。去年6月,该公司法人代表王梅(化名)突然携款潜逃。当年12月6日,哈市警方在南京将其抓获。今年5月4日,哈市南岗区检察院以王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将其批准逮捕。
熟人对我说
这个发财机会很难得
“我当时真以为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哪知道是陷阱,总共赔了将近5万元。”6日,当记者联系到朱女士时,她说自己是因为相信了熟人的话才受骗的。
今年57岁的朱女士退休后曾在多家公司当过推销员。去年4月1日,她碰见了以前的同事王某,王某说,自己现在给一家公司干融资工作,钱挣得非常容易,让朱女士一起和他投资发财。
据朱女士介绍,所谓的投资方式就是购买这家公司的产品,5980元为“一单”,每月返还1320元,返还6个月,第6个月还可奖励980元,这样算下来,投资5980元,6个月即可获利8900元,显然是买得越多,收益越多,这让朱女士动心了。
4月2日,朱女士到这家公司听了一堂保健课,发现来的全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公司主要是推荐一种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胶囊。课后,朱女士花11960元买了“两单”;5月22日,在公司“交钱当即返还1320元”的诱惑下,朱女士又花9320元买了“两单”。就这样,她前后总共“投资”了81080元。
与朱女士一样,道外区李大娘也是通过熟人梁某的介绍,前后几次共“投资”了16120元。一个细节是,每当有人交款时,公司收款员都问是谁介绍来的,然后在收据上写上介绍人的名字。
据南岗区警方调查,2008年3月到6月,共有398名年龄从50多岁到70多岁的老年人参与了“投资”,投入金额达640余万元。
拆东墙补西墙分红
“财神爷”跑了
按照朱女士等人的说法,成为公司会员后,每月的1日到15日到公司领分红,有时公司也会采取银行汇款的方式返还红利。朱女士说,后来大家才明白,公司是拆东墙补西墙。公司雇了20多个业务员,以家访的形式,专门动员退休的老年人不断投资。
据朱女士介绍,最开始她不断收到公司返还的红利,有时下个月的红利上个月就发了,所以她才陆续投资。
去年6月,朱女士等人发现公司再也不分红了,到最后,公司里就剩下会计一个人。他们赶紧报了案,警方调查,发现公司法人代表王梅携款潜逃了。
听到王梅携款潜逃的消息后,一些老人承受不住打击病倒了,因为有的人最少投了1万多元,最多的有十多万元。
朱女士说:“我总共投了81080元,返款32040元,损失了49040元。现在看起来,我是一步步迈入人家为我挖的坑。”而李大娘投了16120元,返款5280元,损失10840元。
经调查,警方初步确定,该公司在没有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公开吸收社会公众存款640余万元,返还265余万元,群众损失达374余万元。
骗子终落网
集资只为投资房地产
去年12月6日,公司法人代表王梅在南京被警方抓获。在警方的大量证据面前,王梅承认了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那么,王梅有什么目的?为何要冒如此风险呢?
据王梅交代,她原来的公司只涉及女性日用品、化妆品、健身器材的销售与开发。2007年,她与某县搞房地产开发的蒋某相识,蒋某提出共同投资一块土地,但王梅当时没钱。
去年1月,一个姓贺的人找到她,提出有个项目可以合作,两人随后确定了以销售保健品为名拉人投资分红的方法。
据王梅交代,融资的目的就是想与蒋某共同搞房地产开发,吸收的“投资”除了用于返款、公司的日常开销外,其余都给了蒋某,因为蒋某承诺给他200万元,三个月后王梅就能得到238万元。不过王梅只交给蒋某170万元,而蒋某只还了120万元左右,剩下的王梅也没索要。
据承办此案的南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孔祥海介绍,其实王梅的骗术并不高明,不费心、不费力,每月坐在家里就能挣钱?而且融资一定要有金融部门的审批,但许多“投资人”却不知道到有关部门查询,其实只要打个电话就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但却没有一个人这么做。建议群众遇到此类事情别自作主张,要多和亲友沟通,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