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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行政审批集统一驻行政服务中心 集中联合办理
2009-05-08 08:19:0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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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8日讯 今后,市民再到哈尔滨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各种证件、审批文件等将更加便捷。哈市凡是具有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职能的市直各委、办、局,审批服务项目中除转为日常监管、事后备案、下放和取消的,都要集中进驻“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联合办理。

  7日,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哈尔滨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也已经编制完成。

  《实施意见》规定,凡已进驻“中心”窗口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不得再另行受理。预计各职能部门在5月15日前完成进驻。

  承诺超时即为默许审批

  根据《意见》,哈市首次实行承诺超时默许审批制。进驻中心的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对企业和群众提交的手续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在法定的审批时限内既不批准,也不驳回,又无法定理由超期的,视为默认行政审批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通过哈市政府授权的平台直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追究超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

  谁接待谁负责

  《意见》要求,哈市将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即谁接待谁负责。并首次推出实行AB角制,一是领导审批AB角制: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主管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另一位在岗的领导代行其审批职责;二是窗口工作人员AB角制:窗口岗位第一责任人不在岗位时,应指定相应工作人员代其行使相关事权。确保审批不间断、不拖延。《意见》还推出实施预约式服务和网上在线服务方式,构建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化网络系统,以方便群众企业网上预约行政审批部门,在非工作日为其进行审批服务。

  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二

  按照《标准》,哈市目前共保留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103项236个子项。《标准》规范了审批时限,在保证行政审批的配置资源功能的前提下,共对98个项目的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平均每个项目的审批时限缩短三分之二,对10个项目改为即时审批,使审批时间大大缩短。此外,为了避免部门在哈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收件,由所在部门的各个处进行审批,哈市共对85项202个子项目的行政审批环节进行了精减,共减少审批环节812个。

  进驻模式的三种类型

  整建制进驻中心具体进驻部门包括: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农机局、市物价局、市经合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等26个部门。

  在中心设立委托窗口具体部门包括:市商务局、市人事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供热办、市人口和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保密局、市残联等16个部门。

  在中心设立临时窗口常年受理年检的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承担;季节性年检的部门(包括几个部门联合年检项目)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中心”临时窗口办理年检。具体部门包括:市编办、市经合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粮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等。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