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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速公路超速最高罚2000元 超速50%吊销驾照
2009-05-11 11:33:01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张琳 刘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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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我一直以为高速公路超速就罚200元钱,没想到超速50%以上,不仅要扣分,还有可能吊销驾照,以后可要注意了。”7日,哈尔滨市车主许先生对记者说。

  7日是黑龙江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系统升级后开通非现场处罚业务的第一天,据统计,这一天来办理业务的车主达97人。记者在高速支队业务大厅看到,交警部门在加大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对驾驶人进行了有关超速处罚的再教育:超速驾驶最高可罚款2000元,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超过限制时速的,按照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