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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炳轩: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 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
2009-05-15 10:39: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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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5日讯 为期两天的全省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14日在哈尔滨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在讲话时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监督法,推动监督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势,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王东华、刘海生、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出席会议。

  吉炳轩在讲话时说,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认真贯彻实施,紧紧围绕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社会重大问题等,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有力保障了宪法、法律在我省的正确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吉炳轩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入贯彻监督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充分认识监督在人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监督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法律,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监督法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监督法是人大和“一府两院”共同的责任。各级党委都要积极支持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通过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推动工作开展。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准确把握监督法、认真落实监督法,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和“两院”,要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常委会作好专项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度,对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及相应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处理,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吉炳轩强调,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来履行人大监督职权,推动支持“一府两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省今年各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围绕进一步扩大内需加强监督工作。要加大对中央和省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保证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等扩大内需的重点领域。要围绕推进大项目建设加强监督工作。要监督检查项目安排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工程措施和质量是否合格等等。对交通、农田水利、城乡基础设施等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重点领域,以及关系民生、影响面大的重点项目,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围绕促进发展厉行节约加强监督工作。要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追加,促进政府突出投资重点,带动社会投资,为保增长、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支持政府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扩大收入来源,确保应收尽收。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禁盖楼堂馆所,坚决制止和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围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监督工作。要通过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置和审批程序,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改掉衙门风气。要围绕督促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监督工作。要以教育、卫生、就业支持等领域为重点,抓住群众普遍关心、事关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要围绕坚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监督工作。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大监督与司法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机制,促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要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努力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吉炳轩强调,要从党和国家大局和人民利益出发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监督,做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来谋划确定监督重点,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定期向党委汇报贯彻实施监督法的情况,在党委支持下来行使监督职权。要坚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行监督。一定要把广大干部群众、各地各级各部门高涨的发展热情保护好,把有利于发展的条件营造好。要通过开展人大监督,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奖励实干者,在全省上下形成改革创新、实干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作为全部监督活动的基础和准则,高度重视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进问题解决。要提高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行使监督权情况向本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做到监督者自身干净干事根稳身正。要积极主动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自身的良好作风和良好形象来取信于民,增加威信。要坚持求真务实,公正廉明,多深入基层,多了解民情,多汇集民意。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从民意出发,有针对性、实效性地开展监督。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实施监督法的好办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工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使监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会上,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