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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品房市场存在四种陷阱 合同纠纷逐年上升
2009-05-19 10:43:07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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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9日讯  近年来,商品房的投诉以及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纠纷的投诉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设置如下陷阱坑害消费者。

  先收定金后要挟

  以预售为名收取定金,而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不能达到迫使消费者就范的目的,则定金就会被开发商强行没收扣押。

  隐瞒真相编卖点

  有的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为尽快回笼资金,故意隐瞒房产真相,或是做出虚假承诺、编造一些“卖点”欺骗消费者。

  改动结构加公摊

  任意改动房屋结构,任意扩大或缩小房屋面积,擅自改变公用场所用途。开发商交房时广告宣传与实际内容不符,而在合同中又没有约定。公摊面积不明白,让消费者分摊了不应当公摊的面积或多摊公用面积。

  延期交房不办证

  有的开发商由于资金严重不足或是经营不善,未能及时缴纳土地转让金,导致消费者不能按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害怕承担违约责任,在工程未经验收或是未达到入住条件就办理交房手续,致使消费者拿了钥匙却长时间无法正常居住。

  购买商品房时要看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证》和“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责任编辑:路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