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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09-05-19 15:57: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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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黑龙江省性病防治中心,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厅,国家全额拨款单位。负责全省13个地市皮防所的性病、麻风病的防治指导、随访、培训及总结。在皮肤病、性病治疗及预防上居全省领先地位。黑龙江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现有人员60人,各级专业技术人员49人,其中正高职12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3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全所设两个门诊部,现有性病科、皮肤科、检验科、药剂科、防治科等科室。
      二、招聘计划
单位
拟聘岗位
所需专业
拟聘人数
学历
省皮肤病防治所
(3人)
麻风病性病防治
管理、临床医学
3人
本科
      三、拟聘人员必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之后出生),品德优秀。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各岗位具体条件
      1、具备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名,具备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名。
      2、热爱麻风病防治和性病防治工作
      3、能够将所学专业和皮肤病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好麻风病防治、性病防治健康教育。
      五、招聘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9日2009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木介街3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 系 人:关颖
      5、联系电话:53657962
      6、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及复印件;(2)近期小1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3)携带个人简历1份。
      7、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8、报名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3:1。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以专业科目为主,公共基础科目不少于30%。岗位限招博士学位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待定。
      2、面试的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在本单位、卫生厅卫生信息网和人事厅网站上进行7天的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九、聘用期
      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