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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办公布考生档案管理办法 纸介质档案考生自行提取
2009-05-27 09:31:42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杜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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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27日讯 26日,黑龙江省招考办公布了我省考生档案建立的办法及相关规定。据工作人员介绍,黑龙江省高考生每人都有电子版和纸介质两种档案,电子档案将作为高校录取时调档的主要依据,纸介质档案须由考生本人凭有效证件到所在地招考办自行提取,在入学时交给高校。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二代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考试违规及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包括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因由他人代填代报有误或因考生本人失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纸介质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生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和证明等。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