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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6000余下岗人享税费优惠 每年最多减免税8000元
2009-05-30 10:08:55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李文先 张春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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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30日讯 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哈尔滨市已延长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税收政策,下岗人员干个体,3年内仍可享每年最多减免税8000元的待遇。

  据了解,为继续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今年3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提出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起3年内,仍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将同步延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持证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及黑龙江省制定的每人每年4800元的标准,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据悉,今年一季度,哈尔滨市共有6637户个体和27户企业享受下岗再就业优惠政策,共减免各项税费669万元。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将截止到今年年底,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相关企业应及早到地税机关办理审批手续。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