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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系统出台预防甲流防控预案 学校须设监测电话
2009-06-03 07:38:25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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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3日讯 黑龙江省教育厅昨天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教育系统预防甲型H1N1流感防控预案》,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都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疫情。

  《预案》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坚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医院诊断治疗,不得在学校内诊治。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发展,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预案》强调,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级,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有学校发生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暴发、流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追究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