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哈尔滨自行车一族遭遇尴尬 无路可走无处可停
2009-06-03 11:01:0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张博 张强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6月3日讯 发《不打车,不坐车,单车一族涌现街头》一文刊发后,许多读者反映,哈尔滨市的许多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所占,骑自行车的市民只能在机动车道与人行道上穿行。自行车面临无地可停、无路可走的窘境。

  2日7时许,记者在南岗区中山路上看到,庞大的车流从天鹅饭店涌向省政府。在辅路上,近一米宽的非机动车道被许多机动车无情地“霸占”着,只给自行车留下了不到30厘米宽的缝隙,一些骑车的市民只能左脚踩着踏板,右脚蹬着道牙子,一步一步往前遛,有些则被逼上了人行道。

  在中山路一学校门前,许多送孩子上学的家长将车依次停在了自行车道上。很多骑自行车的学生表示,哈市很多路段没给自行车留道,他们上下学大都是在和机动车“同路驰骋”。

  16时许,南岗区宣化街上一些饭店门前的停车场已经车满为患,许多食客在保安的指挥下将车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华山路、鸿翔路、红旗大街、新阳路、建国街等街上的一些饭店和商铺门前都存在这种现象。一位骑车的老师傅告诉记者:“我喜欢骑自行车上下班和外出,可你看看现在,许多街道的非机动车道都被占得满满的,根本没有自行车走的道。”

  以往随处可见的自行车棚和车架已经越来越少,尤其在写字楼附近,自行车停放处更是难觅踪影。“没有专人看管,放在哪里都不安全。”一位市民因为这个问题只能把自行车当作节假日出行的工具。宋先生是一名在哈市工作的深圳人,买了一辆山地车用于上下班和平日锻炼,但是单位附近没有车棚,只能将车停在收发室。

  哈市交通局公交管理处表示,自行车属于市民个体所有,政府并未将其纳入公共管理范畴内,他们不管理自行车。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如果非机动车道上没有禁停标识,机动车可以暂时借用非机动车道,但应遵循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该负责人表示,交警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如遇到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将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隋洪波